淘汰母猪的挑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繁殖性能
- 产仔数:产仔数长期低于平均水平的母猪,如连续2-3胎产仔数少于8头,可考虑淘汰。
- 繁殖周期:发情不规律、配种困难,或断奶后长时间不发情,超过正常时间20天以上的母猪,会影响生产效率,可作为淘汰对象。
- 仔猪质量:所产仔猪活力差、体重轻、畸形率高的母猪,可能存在遗传或健康问题,应考虑淘汰。
2、健康状况
- 慢性疾病:患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消化道疾病、皮肤病等,长期治疗无效,影响母猪生产性能和仔猪健康的,需淘汰。
- 肢蹄问题:肢蹄病严重,导致行走困难、无法正常配种或分娩的母猪,会降低使用价值,应予以淘汰。
- 传染病:感染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等烈性传染病的母猪,需及时淘汰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疾病传播。
3、年龄与体型
- 年龄:一般母猪繁殖性能在3-6胎达到高峰,8胎以后逐渐下降。对于10胎以上、繁殖性能明显下降的母猪,可考虑淘汰。
- 体型过瘦或过肥:体型过瘦的母猪可能营养不良,影响胎儿发育和乳汁分泌;过肥的母猪易出现难产、发情异常等问题,经调整饲养管理仍无法改善的,可淘汰。
4、母性表现
- 护仔性差:分娩后拒绝哺乳、咬仔、踩仔的母猪,不利于仔猪的存活和生长,可考虑淘汰。
- 哺育能力弱:奶水不足,导致仔猪生长缓慢、整齐度差,且通过调整饲养管理和催乳措施仍无明显改善的母猪,应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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