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2号第四次修订)以及《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复兴镇屠宰场与大同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主基于自身发展和管理需要,自愿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这一举措标志着当地生猪屠宰行业进入优化整合的新阶段。
  经赤水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并批准,正式决定取消复兴镇屠宰场和大同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管理,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集约化、标准化发展,适应当前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趋势。
  原由复兴镇屠宰场和大同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供应鲜肉产品的区域,包括复兴镇、两河口镇、丙安镇、大同镇及宝源乡,将实行就近调配机制,改由赤水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和旺隆镇屠宰场统一承担生猪鲜肉产品的供应任务。相关部门已做好周密部署,确保过渡期间市场供应稳定、运输配送高效、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此次调整不仅优化了区域屠宰资源配置,也有助于减少重复建设、降低环保压力,并强化对屠宰环节的全链条监管。赤水市将继续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检疫检验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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