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京海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海股份”)于2026
年8月3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GP2026080007),京海股份报送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已获受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京海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京海股份
278,424,750股股份,持股比例77.34%,为其控股股东;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兴县温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京海股份0.11%股份,公司合计间接持有京海股份77.45%股份。
(三)财务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6]26002100050号审计报告,京海股份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二、京海股份申请挂牌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京海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有助于完善京海股份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聚焦主业发展、拓展融资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为肉猪、中华土鸡(黄羽肉鸡)养殖,京海股份核心主营业务为白羽肉鸡父母代种雏、商品代鸡苗的生产与销售,二者产品品类、下游客户群体存在明显区分。京海股份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且京海股份的资产、收入和利润规模相对公司整体占比较小,其挂牌后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挂牌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整体资产估值与细分板块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三、本次申请挂牌事项的决策情况
京海股份本次申请挂牌事项已经其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京海股份本次申请挂牌事项已经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京海股份筹备并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事项,尚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申请结果和审核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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