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对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提出明确要求,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该指引提到,指定通道检查站工作人员数量应当满足24小时轮班值守需求。防控升级:逢车必查、逢猪必检
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以下简称“指定通道检查站”)的管理,降低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指定通道检查站的管理工作。
本指引所称指定通道检查站,是指依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上设置的动物防疫检查站。
第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便民、管理可行的原则,结合本省份及周边区域动物疫病、路网布局、畜禽流通、现有检查站资源、监管力量配备工作条件保障等情况,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指定通道的设置和调整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指定通道检查站相关建设工作,负责指定通道检查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 指定通道检查站前方应当设立明显的引导标志,引导动物运输车辆接受监督检查。引导标志前置距离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道路交通标志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指定通道检查站应当承担下列工作任务:
(一)查验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动物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情况,检查运输动物的健康状况,确认运输的动物是否符合调运规定;
(二)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在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指定通道信息化模块生成监督检查信息;
(三)对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疑似染疫动物的,按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四)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对动物运输车辆进行消毒;
(五)根据当地工作需要,开展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9月1日起,养猪需备案
2025年7月11日,农业农村部签发2025年第2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了《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办法》与广大养猪场息息相关,关乎猪场的规范运营和发展。
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
1、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办法》?
备案不是行政许可,而是服务手段。通过统一赋码,有关部门能为养殖场提供更精准的疫病预警、技术指导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确要求,畜禽养殖场兴办者应将养殖畜禽品种和规模等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然而,此前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由地方各自制定,这就导致统计口径不一致,严重影响了养殖场的规范管理。
为了及时掌握畜禽规模养殖的发展状况,对畜禽养殖场实施精准管理服务,农业农村部在充分总结地方经验做法,广泛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后,研究制定了《办法》,统一了全国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为实施养殖场分类管理、科学制定扶持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助于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进一步保障我国畜禽产品稳定供给和质量安全。
2 、哪些猪场需要备案?
①500头以上规模猪场:在独立、固定的生产场所饲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且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养殖规模标准的养猪场,需要进行备案。具体到养猪场的规模标准为: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如果您的猪场达到了这个规模,就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②两个以上养猪场:如果您拥有两个以上畜禽养殖场的,应当分别备案。
《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是对养猪行业的一次规范和升级。积极配合备案工作,有助于推动养猪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免责申明:本微信服务平台资料来源于网络收集,以供给大家学习、交流为目的,请诸位在阅读后,尽快删除,尊重资料原作者,支持正版。若所列资源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留言,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