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的通知》(鲁牧动卫字〔2025〕9号),对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范生猪跨大区调运、推动无疫小区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附件《生猪跨大区“点对点”调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东部区外超过30公斤的商品猪禁止调入山东省育肥。

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东部区外超过30公斤的商品猪禁止调入山东省育肥。
“超过30公斤的猪就不能调入山东育肥了,这可是直接切断了二次育肥的跨省猪源。”一位长期从事生猪调运的经纪人感叹道。结合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的通知,一系列政策究竟意在何为呢?
细读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的通知》,这份的政策构建了三层严密防线。
第一层是调入区域和范围严格限定。仅允许东部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以外省份的种猪、仔猪(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以及屠宰用生猪调入。超过30公斤商品猪禁止调入山东省育肥。

第二层是对调运企业资质严格要求。想申请生猪调运的企业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完成当地部门登记备案,防疫管理制度健全,并配备专职兽医人员。
这些企业还需具有较高生物安全水平,且过去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无动物防疫检疫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层是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通知要求坚持开展非洲猪瘟包村包场排查和入场采样监测,重点做好生猪圈舍、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场等关键场所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
此规定抬高了山东省二育的操作门槛与成本
新规的出台是山东省在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产业管理上的一个重要举措,其核心逻辑是通过严格的区域化管控,在保障基础产能和市场供应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并引导产业走向更健康、更规范的发展轨道,其对生猪二次育肥和疫病防控的影响是深刻且多维的。
该项规定切断了跨省投机性二育的源头:此禁令直接从运输环节封堵了跨省二育,抬高了山东省二育的操作门槛与成本。
政策并未完全禁止二育,但将其猪源限制在一定区域内的30公斤以下的仔猪。这意味着:
资金占用周期更长:从30公斤育肥到出栏,远比从中大猪开始育肥的周期长,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幅增加。
风险更高:长周期的育肥面临市场价格波动、疫病发生等更多不确定性。
对生物安全要求更高:饲养周期越长,对养殖场的生物安全体系考验越大。
结合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等新规实施后,通过指定通道的严格检疫和消毒措施,将显著降低跨区域疫病传播风险。尤其对于生物安全投入有限的中小养殖户,区域疫情发生率的降低可直接减少非生产性损失。以投机性二次育肥为主的养殖户将遭遇严格监管约束,二次育肥将遭遇生存危机。新规下此类养殖主体可能被迫转型为自繁自养场,或在猪周期洗牌中退出市场。(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农业农村部、博亚和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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