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对《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以确保社会各界能够充分理解其背景和具体内容。
###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
为了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国实行了严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许可均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具备的条件,并要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将获得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在2022年的修订,国家鼓励畜禽就地屠宰,推动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这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农业农村部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总结地方经验,制定了《规定》,以更好地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的准入管理。
###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有18条,涵盖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 **明确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审查工作;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则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工作。
2. **规范审查程序与材料要求**:《规定》细化了申请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包括生产用水水质检验报告、屠宰间和急宰间的工艺平面图及说明、设施设备清单等。同时,审查流程也得到了明确规定,确保申请人能够清晰了解整个审批过程。
3. **建立歇业、停业和复产报告制度**:为了掌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产状况,统筹区域内生猪产品供应,《规定》要求企业在歇业或停业时需提前书面报告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并在复产后及时通知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 **强化监督管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定点屠宰证书的行为,《规定》明确了严厉的处罚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的公平公正。此外,还强调了对已设立企业的持续监管,防止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 三、便民措施
《规定》坚持便民利企原则,简化了审批环节,优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例如,在项目选址阶段,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需提前征求省级部门意见,确保项目符合规划和防疫条件,避免后期整改带来的不便。同时,《规定》允许审批部门通过查询等方式核验部分环保证明材料,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
针对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存在的“宰猪难”问题,《规定》指出,可以在这些地区设置小型屠宰场点,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级政府制定。目前已有吉林、贵州等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逐步解决农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 四、未来工作重点
为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农业农村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1. **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企业准确理解《规定》的要求。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猪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
3.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4. **促进产业升级**:通过科学布局产能、引导产业协调发展,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逐步实现‘调猪变调肉’的流通格局。
综上所述,《规定》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体系,也为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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