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指导蛋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蛋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1月11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求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ongshier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意见”字样。

本《细则》所称蛋制品,是指以鲜禽蛋为主要原料,经相关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蛋制品生产许可类别编号1901,包括:再制蛋、干蛋制品、液蛋制品、冰蛋制品、热凝固蛋制品和其他蛋制品。

(一)再制蛋,是指以鲜禽蛋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保持蛋的基本物理形态,脱壳或不脱壳,剖开或不剖开,经预处理、腌制、卤制、煮制、烘烤、熏制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蛋制品,包括:卤蛋、皮蛋、咸蛋、咸蛋黄、茶香蛋(茶蛋)、糟(醉)蛋、醋蛋、水煮蛋、溏心蛋、烤蛋、其他。

(二)干蛋制品,是指以鲜禽蛋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预处理、去壳、过滤、冷却、均质、杀菌、脱糖、干燥、过筛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包括:全蛋粉、蛋黄粉、蛋白粉、蛋白片、皮蛋粉(粒)、其他。

(三)液蛋制品,是指以鲜禽蛋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预处理、去壳、搅拌过滤、冷却、均质、杀菌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包括:全蛋液、蛋黄液、蛋白液、其他。

(四)冰蛋制品,是指以鲜禽蛋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预处理、去壳、搅拌过滤、冷却、均质、杀菌、冷冻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包括:冰全蛋、冰蛋黄、冰蛋白、其他。

(五)热凝固蛋制品,是指以鲜禽蛋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预处理、去壳、配料、混合、过滤、灌装、加热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包括:蛋肠、蛋干、蛋羹、蛋豆腐、蛋布丁、蛋黄酪、其他。

(六)其他蛋制品,是指以鲜禽蛋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上述五类之外加工工艺制成的蛋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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