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宣布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修订,其中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增加了整车过磅的称重方式。修订后的规则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业务细则主要有三点改变:首先,将生猪外观和单体体重的检验由原来的称重过程中调整至装车过程中进行;其次,取消了每次检重设备称重不超过15头生猪的规定;最后,明确在采用整车过磅方式进行称重时,需根据货主(厂库交割)或买方(车板交割)的选择确定过磅车辆。大商所表示,通过引入整车过磅的方式,不仅能够更贴近现货贸易习惯,还能够有效提高生猪交割的效率。相比逐头称重,整车过磅的优点在于装车时间更短、生猪掉重损耗更小、猪只应激死亡的风险也更低,同时还能保障买方的挑猪权益。
根据新规定,只有在生猪交割库主动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审核确认具备相应硬件设施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在生猪交割出栏时采用整车过磅方式称重。同时,交割库还需确保出猪通道内具备可挑选猪只的条件以及单体称重设备,以满足货主或买方对生猪外观和单体体重进行检验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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