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目前尚无有效疫苗和治疗药物,防治核心在于“预防为主、严格管控”。

一、核心预防措施(养殖场/户关键操作)

1. 严格生物安全,阻断病毒传入

     - 禁止外来人员、车辆(尤其是运输过生猪/猪肉的车辆)随意进入养殖场,人员需经消毒、更衣、隔离(至少24小时)后方可进入。

     - 生猪引种必须从无疫区正规猪场购买,引种后需隔离观察至少21天,确认健康后方可混群。

     - 严禁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喂猪,病毒可通过污染的泔水长期存活并传播。

2. 强化场内管理,减少病毒扩散风险

    - 做好猪舍清洁消毒,定期用2%氢氧化钠溶液、次氯酸钠等有效消毒剂对场地、器具、车辆消毒,尤其关注粪便、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如发酵、消毒后排放)。

      - 避免不同日龄、不同来源的猪混养,减少交叉感染可能;饲养人员固定,避免串舍操作。

3. 加强监测,早发现早报告

     - 日常观察猪群健康状况,若出现急性死亡(死亡率高)、体温升高(40-42℃)、皮肤发红发紫、呕吐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需立即隔离病猪,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禁止私自处理病猪或生猪产品。

二、疫情处置要求(官方及养殖场配合)

      - 确诊后严格扑杀:一旦确诊非洲猪瘟,需在官方指导下,对疫点内所有生猪(包括疑似健康猪)进行扑杀,避免病毒扩散。

     - 无害化处理:扑杀的生猪、病死猪及污染物(如饲料、粪便、垫料)需通过焚烧、深埋、化制等方式无害化处理,防止病毒残留。

     - 划定疫区和受威胁区:官方会划定疫区(疫点周围3公里)和受威胁区(疫区周围10公里),疫区实行封锁,禁止生猪及生猪产品流出;受威胁区需加强监测和消毒,限制生猪移动。

     - 彻底消毒净化:疫情扑灭后,需对疫点、疫区进行彻底消毒(至少持续6周),经官方评估合格后,方可解除封锁并恢复生猪养殖。

三、个人及市场主体注意事项

      - 禁止购买、食用、运输未经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猪肉及猪肉制品,发现此类产品需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 餐饮企业、家庭等严禁使用泔水喂猪,遵守“泔水禁喂”相关规定。

     - 生猪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需严格遵守检疫检验制度,确保生猪产品可追溯,发现异常立即停止经营并报告。

      非洲猪瘟的防治关键在于切断传播途径、杜绝病毒引入,需养殖场、官方、市场主体及个人共同配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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