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显示,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虚报死猪套取大额国家补助的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据了解,1970年出生的李某曾是某镇一名动物检疫员,从2022年3月开始,他伙同另外两人虚报当地养殖场病死猪6万余头,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29万余元,李某实际分得37万余元。此外李某还涉及行贿受贿。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及法院审理,数罪并罚下,李某一审最终获刑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检疫员伙同他人虚报6万余头死猪,套取130万国家补助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起,被告人李某利用其担任镇动物卫生监督组检疫员的职务便利,伙同另外两人在收集病死猪时,采取更换耳标和拍摄背景,重复拍摄病死猪照片的方式虚报病死猪头数,套取政府拨付的病死猪收集费。
2022年3月至2025年12月,李某伙同另外两人虚报养殖场病死猪6.087万头,其中2023年2月之前虚报的2万余头每头获得收集费20元,之后虚报的4万余头每头获得收集费18元,三人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29.4146万元,其中李某实际分得37.58115万元。
李某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生猪检疫、输送工作岗位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受贿45.5万余元。此外,李某还为“感谢”时任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组组长陈某违反规定让其兼任收集员和检疫员,分三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陈某34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财物超129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超34万元,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李某在贪污犯罪中,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贪污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李某退缴个人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一审法院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对李某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新规已出,死猪套取补助将被严罚
今年3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罕见地联合发了一份文件——《关于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新规核心就四个字:保处联动,意味着理赔和无害化处理紧密挂钩,堵上了之前的规则漏洞。
新规出台之前,部分养殖户上报死猪数量,保险公司核实的机制并没有那么即时,养户报多少就赔多少;而新规执行之后,病死猪必须在48小时内送到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场出具证明,数据上传系统,保险公司通过系统自动核验。虚报、假报、重复报,一眼就能被识破。
更严格的是,畜牧兽医部门的养殖备案、疫苗领取、检疫等数据,都要和保险数据交叉比对。以前报100头猪,只领了10头猪的疫苗,没人管;现在系统一比对,异常自动亮红灯。
同时,新规对于违反规定者的惩罚也从重从严。情节严重的,保险公司会被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骗保的个人或企业,列入黑名单,今后享受不了任何保险优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一家养殖公司的负责人张某某和李某某,通过重复拍照、伪造资料,虚报了545头猪死亡,骗了32万元。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罚金两万;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罚金一万。
四川某地一个畜牧兽医站的原站长,利用职权虚假投保,串通理赔,骗了78万多。最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人也被移送司法机关。
再加上这次宣判的案例,足以见得新规实施后,对于病死猪上报保险补贴的监管已经在不断收紧,所有养猪人都不应该心存侥幸,只有遵纪守法,才是对所有养猪人自己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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