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4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自2025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的关税。此举是对美国政府此前单方面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对等关税”的回应。中国方面指出,美方的做法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单边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国经国务院批准后作出上述决定。按照规定,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34%关税,且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此外,对于在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前已从启运地出发,并在2025年4月10日至5月13日期间抵达中国口岸的货物,不加征本次新增关税。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也发布了一系列公告,宣布暂停6家美国企业的部分产品输华资格。这些措施是基于检验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旨在保护中国消费者的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其中,因检出玉米赤霉烯酮和霉菌总数超标,一家美国企业C&D (USA) INC.的高粱输华资质被暂停;而另外三家美国企业,包括American Proteins, Inc.、Mountaire Farms of Delaware, Inc.以及DARLING INGREDIENTS INC.,其禽肉骨粉的输华资格也被停止。
  此外,由于在美国进口鸡肉产品中多次检出中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药物呋喃西林,海关总署还决定暂停两家美国禽肉企业的产品进入中国市场。这两家企业分别是Mountaire Farms of Delaware, Inc.(在华注册编号:CUSA01052002200244)和Coastal Processing, LLC(在华注册编号:CUSA01051912250083)。相关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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