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农业农村部近期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的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活动,并对已通过评估的前三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进行了年度审查。这一举措旨在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养殖环节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此次活动中,养殖场根据自愿原则提交申请,随后由省级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推荐,最终由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过严格的筛选,来自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2个养殖场被确定为第五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这些养殖场在动物疫病防控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对已有的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进行了年度审查和抽检。根据审查结果,6个养殖场因未能持续达到相关标准而被取消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资格。此举体现了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严格要求和动态管理机制。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需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动物疫病净化场的监督管理,强化技术指导和支持,同时积极宣传引导,鼓励更多养殖场参与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共同推动我国养殖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版权说明】猪博士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猪博士平台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须注明来源,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我们发布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学习参考,不构成投资意见。如有不妥,请联系客服删除。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