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猪场老板在环保问题和土地使用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无论是想要进入养猪行业的新手,还是打算扩大养殖规模的现有经营者,都常常被土地问题所困扰。过去,养殖业规模较小,养猪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日常生活开销,小规模违法行为往往未引起关注。然而,随着小型养殖场的大批关停以及规模化养殖的兴起和发展,养殖业逐渐走向公司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与土地法规和政策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除了禁止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等禁养区建场外,土地性质和规划同样至关重要。在选址之前,必须深入了解这些信息,否则可能会给猪场带来灾难性的损失。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土地的性质,这一点虽然关键但常被忽视。选择猪场用地时,务必避免选择基本农田。因为国家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的保护政策,不允许改变其用途。一旦建设在此类土地上,就会有人出面清理,到那时将追悔莫及。
  此外,还应对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的近期和远期规划有所了解,以避免选择的场地与政府未来的重大开发项目产生冲突。许多地方由于经济发展迅速,以前的城市近郊区甚至远郊区,几年内高楼大厦林立,变成了开发区、居民区、商业区或工业区,迫使养猪场搬迁到更偏远的地方,甚至因无法找到合适的场址而使养殖计划终止。为了获取这些信息,一方面可以前往土地所在地的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查看地籍资料,另一方面也可以向政府规划部门咨询土地规划情况。
  即便土地闲置,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养猪仍然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国家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极为严格,不仅将其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而且占用基本农田需经国务院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一些地区,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山地和荒滩被划为基本农田,尽管农民已将其弃耕多年,甚至长满树木,但仍属于基本农田范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养殖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管理和生活住房用地、仓库用地、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等。为了防止一些超大型养殖企业借养猪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通知》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7%以内(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比例可放宽至10%),最多不超过15亩。如果附属设施用地规模超出上述比例,则需要办理土地性质变更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支付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养殖场通常位于山沟地带,周边多为山林或树木。随着养殖事业的发展,周边林地成为了猪场扩张的首选。然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明确指出,非法占用林地五亩以上将面临刑事处罚。那么如何合法使用林地呢?根据《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各项建设工程时应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如确需占用或征用林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依照相关法律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对于养猪场迫切需要用地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2. 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3. 确需占用耕地的,应优先选择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4. 通过工程和技术手段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5.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版权说明】猪博士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猪博士平台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须注明来源,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我们发布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学习参考,不构成投资意见。如有不妥,请联系客服删除。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