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与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不动产登记证书附记栏记载畜禽养殖设施基本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四川的畜禽养殖业主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开展畜禽养殖设施登记。这对于作为畜牧业大省的四川来说,将带来一系列重要变化。
  ### 缓解畜禽养殖融资难题

对于许多畜禽养殖业主来说,扩大生产规模往往面临融资难的问题。绵阳市平武县的一位生猪养殖业主表示,养猪场投资大、回报慢,过去基本上只能通过个人资产抵押、信用贷款或政策性担保获得贷款,但这些方式贷款渠道有限且额度较低。

近年来,随着四川畜禽养殖设施化水平的提升,养殖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增加,如何为养殖场业主提供更有效的融资方式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此次《通知》的出台,明确了养殖设施可以在不动产权证上进行登记,这不仅为抵押担保和产权交易提供了重要依据,有效缓解了畜禽养殖的融资难题,还为养殖场的转让、租赁、搬迁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

2023年,四川省启动了养殖场确权登记的研究工作,并出台了相关措施,明确加快规模养猪场的确权登记。今年5月,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强化生猪稳产保供七条措施》,提出加快出台相应的登记办法,增强养殖主体的融资能力。
  ### 明确记载范围与登记流程

《通知》出台后,养殖业主应如何进行养殖设施登记?根据《通知》规定,养殖设施用地首先要符合设施农用地的要求,完成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经营权,确保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养殖业主可以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查、据实登记”的原则,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证书的附记栏中记载畜禽养殖设施的基本信息。

《通知》对记载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畜禽养殖圈舍,以及饲料储存与生产配制车间、粪污处置设施、防疫设施、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特种畜禽养殖设施暂不包括在内。

具体登记流程如下:养殖业主准备相关资料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测绘;最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记载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养殖设施基本信息登记工作,不仅为养殖场的抵押担保、产权交易等经营活动提供了支持,也标志着四川省畜牧业现代化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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