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自贡富顺县公安成功破获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制假售假的严重性,也反映了电商平台上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的严峻性。
  今年7月初,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其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的风干牦牛肉在口感和外观上与实体店购买的牛肉干有明显差异,怀疑为伪劣产品。专案组随即展开调查,发现2023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张某某夫妻二人在青海省西宁市租用厂房设立生产黑窝点,从当地购进大量猪肉干,并雇佣范某某、胡某某等人进行切割、称重、封装,冒充牛肉干在网络电商平台上销售。
  经过深入侦查,富顺县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赶赴青海西宁,最终将王某某、张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查扣伪劣牛肉干2.27吨,各类包材13万余个,生产设备3套。这是一起典型的制作假冒伪劣产品并通过电商平台大肆销售牟利的案件。犯罪分子为了私利,将便宜的猪肉干伪装成高价的风干牦牛肉,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对电商行业的整体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近年来,不少造假售假案件中,犯罪分子选择网络电商作为主要销售渠道。例如,2023年5月,广西天峨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个制售假冒品牌润滑油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注册多个网店账号,假冒了国内10多个品牌的润滑油商标,销往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达8000万余元。这些犯罪分子胆大妄为,只要“客户”付钱,他们什么商标都敢假冒。
  为什么电商平台会成为假冒伪劣商品滋生的土壤?首先,电商的开放性和便捷性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网络的虚拟特性使得交易双方难以面对面确认商品的真实性,加之电商平台海量的商品信息,监管变得异常困难。其次,部分电商平台为了追求业绩增长,放松了对入驻商家的审核标准,忽视了对商品质量的监控,给了不良商家钻空子的机会。此外,部分消费者盲目追求低价,缺乏警惕性和辨别力,助长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
  公安机关在这类案件中的耐心调查和坚决行动,有力打击了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然而,要彻底根除电商中的假冒伪劣乱象,还需多方面努力。
  首先,电商平台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大商品审核力度,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对入驻商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产品抽检,确保上架商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建立健全售后服务机制,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其次,应强化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制度体系。针对新兴业态的特点,出台更加细致的规定,明确电商平台及其商户的责任边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强与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多方共治的良好局面。
  最后,消费者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警惕价格异常低廉的商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在遭遇假冒伪劣商品时,要勇于维权,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为净化电商市场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电商蓬勃发展至今,带来的便利和惊喜是有目共睹的,理应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民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平台,绝不能成为假冒伪劣商品滋生的温床。这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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