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防止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系统纠治以环保为名进行的‘一刀切’行为,并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这一举措旨在加强生态环境管理的精准管控,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确保在环保工作中既不忽视经济发展,也不放松环境保护要求。
通知特别强调,严禁对养殖行业搞环保‘一刀切’。畜禽和水产养殖行业的环境问题整治需要加大工作力度,但同时也要把握好工作节奏,注重政策配套,减少负面影响。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养殖户,不得采取关停整治措施;对于划入禁养区而未及时清理退出的,应制订工作方案,加强政策衔接,避免短期突击关停,在清理退出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对于没有任何手续且环境污染突出的小型养殖企业或养殖户,则需做细工作,在合理时限内有序整治到位。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各类行业和领域的环保工作科学、精准、依法进行:
1. **工业园区**:对于工业园区及其合法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于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工业园区及企业,实施‘一园一策’、‘一厂一策’,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采取停产整治方式。
2. **特色产业**:对于具有传统优势且分布相对集中的地方特色产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要妥善处理,分类施策。对于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环境污染较重、群众反映突出的企业,依法依规推动综合整治,并着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3. **工程项目**: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对于存在环境问题的项目,针对具体问题开展整治,确需停工整治的,依法依规实施。
4. **采石采砂采矿行业**: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非法企业和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依规整治。
5. **生活服务行业**:对于具有合法手续的餐饮、娱乐、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不得要求集中停工停业;确实存在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家一策’实施整治。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环境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6. **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业**:以促进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重点监管机动车排放检验、温室气体排放等领域,坚决整治弄虚作假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以停工停业停产为要挟,指定特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
7. **环境监管执法**: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8. **应对环保考核评估**:正确对待美丽广西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各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注重日常工作落实和政策落地,不得为突击完成目标,实施无差别化错峰生产或紧急要求企业停工、停产、停业。
9.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把握工作节奏,突出重点,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工作。对于督察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科学合理设置整改目标、措施和期限,实事求是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时既要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避免‘运动式’、‘拉网式’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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