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工董事辞职暨
董事补选、总经理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万其见先生、副董事长及总经理朱永胜先生、职工董事刘海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落实国企改革精神和工作调动,万其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朱永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工作调动,刘海生先生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万其见先生、朱永胜先生、刘海生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万其见先生、朱永胜先生、刘海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万其见先生、朱永胜先生、刘海生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万其见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永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刘海生先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公司稳健发展,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万其见先生、朱永胜先生、刘海生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董事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69%的股份)提名,拟补选杨正华先生、唐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此次大股东提名人选,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生猪养殖主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提名人及被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核,确认上述提名人具有相关法规规定的提名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正华先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截至公告日,杨正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重大违法失信公示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诚信状况良好。
截至公告日,唐威先生通过2022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公司股份266,69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重大违法失信公示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诚信状况良好。
(二)关于聘任唐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唐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唐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在新董事长产生前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行公司董事长日常经营的相关职责。
以上内容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公司将尽快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依规选举职工董事,并及时披露。
三、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情况
公司拟于2026年7月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杨正华先生、唐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