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育种中心母猪养殖管理流程,保障种母猪群体健康与繁殖性能稳定,提升育种效率和遗传改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及种畜禽养殖相关标准,结合育种中心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育种中心内后备母猪、空怀母猪、妊娠母猪、分娩母猪及哺乳母猪的选留、饲养、繁殖、防疫、环境控制等全流程管理,涵盖饲养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所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范与职责要求。
第三条 核心管理目标
以"遗传质量优先、繁殖效率提升、群体健康保障"为核心,实现后备母猪合格率≥90%,经产母猪情期受胎率≥85%,窝均产活仔数≥11头,仔猪断奶成活率≥92%,母猪年更新率控制在30%~50%,确保育种素材的优良遗传特性稳定传递与高效利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设置
育种中心设立养殖管理部、育种技术部、动物防疫部和质量监督部四大职能部门。养殖管理部负责日常饲养操作;育种技术部负责配种、妊娠诊断及遗传数据管理;动物防疫部负责疫病防控与生物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全流程标准执行监督。
第五条 关键岗位职责
1. 饲养员:执行各阶段母猪饲喂计划,记录采食量、粪便状态等基础数据,配合完成发情鉴定、接产等操作,保持栏舍清洁卫生。每日对猪群健康状态进行初检,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2. 育种技术员:制定个性化配种方案,开展发情鉴定与人工授精操作,做好系谱记录与遗传数据录入,定期监测母猪繁殖性能指标,提出育种优化建议。
3. 防疫专员:执行消毒制度与免疫程序,负责疫苗接种、驱虫操作及抗体检测,管理隔离舍与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疫病防控档案。
4. 场长:统筹中心运营管理,审批重大技术方案,协调跨部门工作,监督生物安全与养殖标准执行,定期分析生产数据并组织整改。
第三章 后备母猪管理
第六条 选留标准与引种规范
1. 选留标准:从核心群后代中选留,要求系谱清晰,符合品种特征,体重达15~20kg时进行首次筛选,保留四肢健壮、乳头数≥7对且排列均匀、外阴发育正常的个体。6月龄时二次筛选,背膘厚达12~15mm,体重110~130kg,无遗传缺陷及繁殖系统异常。
2. 引种规范:外购后备母猪需选择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场家,引进前需提供非洲猪瘟、猪口蹄疫等重大疫病的阴性检测报告。引种后隔离饲养观察至少45天,经免疫、驱虫及二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并入生产群。
第七条 饲养管理规范
1. 营养供给:采用阶段式饲喂策略,70kg前自由采食生长猪料,日采食2.5~3.0kg;70~100kg限制饲喂,日采食2.2~2.5kg;100kg至第一次发情换后备母猪专用料,日采食2.0~2.3kg。配种前2周实施"短期优饲",在基础采食量上加喂1/3饲料,增加排卵数。
2. 环境控制:采用小群饲养模式,每栏3~5头,饲养密度≤1.5㎡/头。保持舍内温度20~22℃,湿度60%~80%,每日光照16小时,光照强度150~200lux。每周消毒1次,每月驱虫1次,采用伊维菌素与阿苯达唑1:50混合制剂,每吨饲料添加1kg连续饲喂7天。
第八条 发情管理与初配控制
1. 诱情措施:5~6月龄开始每日用成年公猪进行诱情刺激,每次接触10~15分钟,记录初情日期与表现。诱情公猪需选择性欲旺盛、唾液分泌多的个体,每2周更换一次以保持刺激效果。
2. 初配时机:选择第二次或第三次发情时配种,要求日龄达230~250日龄,体重130~155kg,背膘厚12.5~18mm。配种前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生殖系统炎症及传染病。
第四章 空怀母猪管理
第九条 膘情调控与营养供给
1. 膘情评估:采用背膘仪检测,断奶后空怀母猪背膘厚标准为13~15mm,上产母猪为18~20mm。背膘厚低于12mm的瘦母猪增加能量供给,高于16mm的肥母猪限制饲喂。
2. 饲喂策略:依膘给料,瘦母猪日采食2.8~3.0kg妊娠前期料,肥母猪日采食1.8~2.0kg,中等膘情母猪日采食2.2~2.5kg。饲料中添加维生素E与硒元素,促进卵泡发育。
第十条 发情鉴定与配种操作
1. 发情鉴定:采用"一算二看三压背"法。一算发情周期(约21天),二看阴户红肿程度、黏液状态(浓浊黏垫草或灰尘为最佳)及静立反应,三压背观察是否出现呆立不动。经产母猪断奶后5~7天重点观察,每日上下午各检查1次。
2. 配种操作:以人工授精为主,遵循"老配早,少配晚,不老不少配中间"原则。初产母猪在静立反应出现后12小时、24小时各配1次,经产母猪在静立反应出现后8小时、20小时各配1次。配种前对母猪外阴及器械严格消毒,精液温度保持在37℃左右,输入量不少于80ml,有效精子数≥30亿。纯种繁殖禁止双重配种,商品代生产可采用多重配种提高受胎率。
第十一条 未发情母猪处理
对断奶后15天未发情的母猪,采取综合处理措施:每日用公猪刺激2次,每次20分钟;调整饲料营养,增加青绿饲料比例;适当驱赶运动,每日1~2小时;必要时采用激素治疗,结合乳房按摩促进发情。处理后仍未发情的母猪,经评估后予以淘汰。
第五章 妊娠母猪管理
第十二条 妊娠诊断与阶段划分
1. 妊娠诊断:配种后21天观察是否返情,30天采用超声波诊断法检测,60天通过腹部触诊确认胎动。诊断标准包括:阴户收缩上翘,食欲增加,性情温顺,怀孕2个月后腹围增大,乳房逐渐膨胀。
2. 阶段划分:妊娠前期(配种后1~30天)、妊娠中期(31~84天)、妊娠后期(85~114天),全程妊娠期平均114天,需精确记录配种日期并推算预产期。
第十三条 分阶段饲养管理
1. 妊娠前期:重点防止胚胎死亡,日喂料量控制在2.0kg/头,饲料含粗蛋白14%~15%,添加5mg/kg叶酸降低胚胎死亡率。此阶段避免应激,减少驱赶,可合群饲养(每栏2~3头),保持舍内安静。
2. 妊娠中期:保证胎儿正常发育,日喂料量2.2~2.4kg/头,增加粗饲料比例,精粗料比例1:(2~4)。每日运动1~2次,每次1小时,促进血液循环。定期清理栏舍,保持地面干燥防滑,防止滑跌流产。
3. 妊娠后期:实施短期优饲,日喂料量提高至2.8~3.0kg/头,饲料含粗蛋白16%~17%、赖氨酸1%、钙0.9%、磷0.7%。可添加5%~6%植物油脂,提高仔猪初生重。产前5~7天逐渐减料,减至正常喂量的1/3,停止饲喂青绿多汁饲料,防止产后乳房炎。
第十四条 环境控制与日常管理
1. 环境参数:舍内温度保持18~22℃,夏季通过水帘、风扇降温,冬季采取地暖保温,湿度控制在60%~70%。加强通风换气,每小时换气3~5次,保持空气新鲜。
2. 日常管理:妊娠前期合群饲养,后期单圈饲养,临产前停止运动。每日观察母猪采食与粪便情况,每周测量1次背膘厚,及时调整喂料量。严禁饲喂发霉、腐败、冰冻饲料,饲料种类不宜频繁更换。
第六章 分娩与哺乳母猪管理
第十五条 产前准备与分娩监护
1. 产前准备:预产期前7~10天彻底清扫消毒产房,准备接产用具(剪刀、碘酊、毛巾等)与药品(催产素、止血药等)。产前5~7天将母猪转入产房,提前适应环境,清洗外阴与乳房。产前3天开始观察分娩征兆,重点关注尾根下凹、骨盆开放及乳汁变化,打开保温灯预热,确保保温区温度32~36℃。
2. 分娩监护:母猪出现侧卧努责、羊水流出时进入接产流程,全程记录分娩时间与产仔数。仔猪产出后立即清理口鼻腔黏液,擦干身体,距腹壁4cm处掐断脐带并涂5%碘酊消毒。确保仔猪出生后2~3小时内吃到初乳,弱小仔猪人工辅助哺乳。分娩持续超过4小时或产仔间隔超过1小时,及时注射催产素。
第十六条 产后护理规范
1. 母猪护理:分娩后10~30分钟清点胎衣数,确保与产仔数一致。立即饲喂20~30℃温水2~3L,加入8%~10%麦麸与0.5%~0.6%食盐补充体液。产后8~10小时内不喂料,仅提供稀粥状汤料;产后2~3天逐渐加料,第2天2kg,第3天3kg,1周内达到自由采食。每日清洁乳房与外阴,更换垫草,保持产栏卫生。
2. 异常处理:产后无乳母猪饲喂小米粥、豆浆或小鱼小虾汤催奶;出现乳房炎时及时消炎处理,热敷乳房并注射抗生素。产后体温超过39.5℃或精神萎靡的母猪,立即隔离治疗并检测病原。
第十七条 哺乳阶段饲养管理
1. 营养供给:采用哺乳专用料,含粗蛋白17%~18%,哺乳初期每日提供170~200g蛋白质,钙0.85%~0.90%,磷0.6%以上。维生素A每日供给10000~12000IU,维生素D100~300IU。高温季节添加6%豆油,减轻热应激导致的采食量下降。
2. 饲喂与环境:自由采食,每日饲喂3~4次,保证充足清洁饮水。舍内温度控制在18~20℃,湿度60%~70%,加强通风但避免穿堂风。每日清理粪便2次,食槽与水槽每周消毒1次。
3. 断奶管理:仔猪21~28日龄断奶,采用"母走仔留"模式,减少应激。断奶前3天逐渐减少母猪喂料量,断奶当天停料半天,只供饮水。断奶后母猪转入空怀舍,及时进行膘情评估与发情诱导。
第七章 疫病防控与生物安全
第十八条 生物安全体系建设
1. 分区隔离:严格划分办公区、生产区、隔离区、粪污处理区,生产区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场内设置净道(人员、饲料)与污道(粪便、病死猪),严禁交叉使用。生产区入口设淋浴消毒室、消毒池,消毒池长度为车轮一周半,深度0.3m以上。
2. 人员车辆控制: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生产区,确需进入者需淋浴消毒、更换工作服,隔离观察24小时。场内人员不得串舍,外出返回需严格消毒。入场车辆经清洗、消毒、烘干后方可进入,运输饲料车辆走净道,运输粪污车辆走污道。
第十九条 消毒与免疫程序
1. 消毒制度:场区每周消毒1次,猪舍内每周2~3次带猪消毒,选用硫酸氢钾复合物等低刺激消毒剂。空舍采用"清洗-干燥-消毒-干燥-再消毒"流程,使用2种以上不同类型消毒剂交替处理。饮用水用次氯酸钠消毒,确保水质达标。
2. 免疫程序:根据季节与疫病监测结果制定个性化方案,猪瘟在配种前免疫,口蹄疫每6个月免疫1次,猪伪狂犬病在妊娠后期加强免疫。定期检测抗体水平,确保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0%,及时调整免疫时机与疫苗种类。
第二十条 疫病监测与应急处理
1. 日常监测:每周采集猪群血液样本检测抗体,每月监测粪便与环境病原,建立疫病监测档案。饲养员每日初检,防疫专员每周复检,发现体温异常、采食下降等症状立即隔离。
2. 应急处置:发生疑似疫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隔离病猪,限制人员流动。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农医发(2017)25号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污染区域强化消毒。重大疫病立即上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
第八章 数据管理与质量监督
第二十一条 数据记录规范
建立"个体-群体-遗传"三级数据档案,个体档案包括系谱、出生日期、配种记录、产仔数、背膘厚等;群体档案包括各阶段成活率、受胎率、饲料转化率等;遗传档案包括亲本遗传特性、后代性能表现等。数据每日录入系统,确保真实准确,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二十二条 质量监督机制
质量监督部每日巡查饲养操作规范性,每周抽查数据记录真实性,每月分析生产性能指标。重点监控后备母猪合格率、配种受胎率、仔猪成活率等关键指标,对未达标项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二十三条 绩效考核制度
将关键生产指标与岗位绩效挂钩,饲养员考核猪群健康率与栏舍卫生;育种技术员考核受胎率与数据准确性;防疫专员考核抗体合格率与消毒执行度。每月考核结果公示,作为薪酬调整与岗位调整的依据。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制度修订与培训
本办法每年根据行业标准更新、疫病流行情况及生产数据反馈进行修订。新员工上岗前需接受为期7天的系统培训,包括操作规范、疫病防控等内容,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每月组织1次在职培训,强化标准执行意识。
第二十五条 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母猪伤亡、疫病传播或遗传数据失真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岗位调整等处理;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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