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第917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青岛上药科技有限公司等38家单位申报的四季青提取散等7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4家单位申报的禽流感病毒H7亚型c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等3种新兽药产品注册,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申报的复方二氯苯醚菊酯吡丙醚滴剂等4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申请人按照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变更事项,自行修改原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对应内容,并印制、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3.质量标准

4.工艺规程

5.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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