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901号公告,批准41家单位申报的10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批准2家单位申报的1种试剂盒注册,批准1家单位申报的1种注射液变更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农业大学等41家单位申报的苯扎氯铵等10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洛阳普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口蹄疫病毒O型竞争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注册,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四川恒通动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鱼腥草注射液变更注册,申请人按照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变更事项,自行修改原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对应内容,并印制、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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