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927号公告,公布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自9月1日起施行。

其中,年出栏500头及以上的猪场必须备案!不备案可能面临1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根据最新的《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独立、固定的生产场所饲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办法指出,畜禽养殖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与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附件如下):

注:养殖规模按照畜禽养殖场的设计生产能力进行测算。
国务院新闻办:
2025年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
7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就2025年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黄保续在会上表示,我国猪肉产量和消费量占肉类的六成左右,可以说“生猪稳则畜牧业大盘稳”。前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及时释放产能过剩预警信号、引导头部企业有序调减产能等调控措施,自去年5月份以来,生猪养殖已经连续14个月保持盈利。
针对近期猪价存在的一定下行压力,我们已经提前释放了市场预警信息,指导头部企业合理调减产能,控制出栏节奏。据监测,6月份全国5月龄以上的中大猪存栏量比上个月降低了0.8%,预示着7、8月份的生猪出栏量将有所减少,有利于猪价稳定和养殖盈利。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二季度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4043万头,为3900万头正常保有量的103.7%,仍然处于产能调控绿色合理区域的上限。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一是调产能。加密发布市场预警信息,引导有序出栏,加快淘汰低产母猪和弱仔猪,适应性调整产能,促进供需均衡。二是稳政策。落实地方生猪稳产稳价责任,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措施,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农业农村部猪肉全产业链监测预警首席分析师朱增勇认为,今年上半年,尤其是第二季度生猪出栏量稳定,生猪供给充裕,猪肉消费季节性下降导致今年猪价稳中有跌。
某分析师表示,由于2025年第一季度仔猪价格迎来大幅上行,仔猪补栏成本较高,当前外购仔猪养殖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已进入亏损区间,而自繁自养盈利小幅上行。
业内人士认为,下半年,生猪市场供应端整体或呈先减后增的走势。由能繁母猪、生猪存栏及新生仔猪数据推算,2025年下半年生猪理论出栏量或呈震荡增加走势。而结合政策面引导养殖端减重,预计生猪交易均重或先降后升,整体均重水平高于2024年同期但波动空间有限。
且因下半年饲料成本虽有所回升,但仍处于低位,二次育肥补栏仍有利润空间,市场虽可能减少二次育肥,但基于盈利和市场需求的角度触发,下半年二次育肥补栏量或呈现先弱后强走势。因此,再结合体重走势及二次育肥补栏热度的角度综合分析,下半年生猪出栏量或先减后震荡增加。
预计,2025年下半年生猪需求量或先减后增。在生猪市场上,供需双方或先同减后同增,或支撑生猪价格先涨后降再微涨,7月至12月的生猪月均价或在13.76元/公斤至15.07元/公斤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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