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针对生猪产业的政策部署聚焦产能精准调控、产业现代化升级两大方向。
一、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稳定市场供需平衡
- 头部企业生产备案管理对全国头部生猪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制度,通过精准掌握大型企业出栏计划,有序调控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引导行业产能保持在合理区间(正常保有量为3900万头左右),避免市场大起大落。
- 动态优化产能调控工具延续2025年以来的精细化调控措施,包括严禁二次育肥、引导合理出栏体重等,同时结合市场供需变化灵活调整调控力度,促进生猪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保障养殖主体基本收益。
二、提升生猪产业现代化水平
- 推进屠宰行业规范管理加强生猪屠宰全链条监管,合理布局小型屠宰场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同时,鼓励屠宰企业与养殖主体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推进“养殖-屠宰-加工”一体化发展。
2.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
推广精准配方低蛋白日粮技术,降低生猪养殖饲料成本;支持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生产,开发利用昆虫蛋白、单细胞蛋白等新型饲料资源,减少对豆粕等传统蛋白原料的依赖。
三、配套支撑政策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强化生猪重大动物疫病(如非洲猪瘟)联防联控,落实强制免疫制度,健全动物检疫智慧监管体系,提升基层兽医队伍能力,降低养殖风险。
2.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
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生猪养殖过程中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行为,保障猪肉产品消费安全。
这些措施是对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要求的细化落地,旨在推动生猪产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实现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