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肉品市场波动,确保猪肉供应稳定、质量安全可控,西安市出台《生猪活体储备管理办法》,系统规范了生猪活体储备的管理机制。该办法明确了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承储企业资质要求、储备规模与轮换制度、财政补贴政策以及储备动用程序,构建起一套科学、高效、可操作的应急保供体系,切实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根据规定,生猪活体储备是指市政府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的市场异常波动而预先储备的活体生猪。储备工作坚持布局合理、保障供应、风险分散、节省成本和便于监管五大原则,实行常年储备、定期轮换、动态管理的运行模式。全市生猪活体储备总规模为30000头,每轮储备期为4个月,每年实施三轮轮换,确保储备生猪始终处于良好生长状态并能及时投入使用。
  在管理职责方面,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年度预算编制、资金使用方案制定及绩效监控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监测生猪市场价格,发布预警信息,并制定年度储备任务指标;市财政局将所需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协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市商务局主导储备生猪的调用投放,农业农村部门予以配合。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则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承储企业资质审核、日常监督检查、补贴兑付及任务调整等具体事务。
  承储企业须具备严格条件方可入选。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手续齐全且不在禁养区内;场区选址、设施设备、防疫措施、饲料饮水等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年存栏生猪须达5000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猪不少于300头,并实现自繁自育能力;同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不超过其年出栏量50%的比例申报承储量,以100头为单位取整确定最终数量。
  为激励企业积极参与储备任务,市政府设立专项财政补贴机制。每完成一轮4个月的储备任务,每头生猪给予50元补贴,由承储企业包干使用。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从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中择优遴选承储单位,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同,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储备体系灵活响应产业变化。
  承储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确保60公斤以上的育肥猪常年在栏数量不低于承储任务量,根据生产节奏适时轮换出栏,保持储备总量稳定。企业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养殖档案和出栏台账,并于每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交轮报表,申请财政补贴。此外,企业还需接受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生猪存栏数量、能繁母猪保有量、安全生产状况等,所有数据均录入“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农情监测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在特殊情况下,如企业面临撤销、解散、破产、拆迁改建或因疫病灾害无法继续履行承储任务时,须立即书面报告所在地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经批准后,可对承储任务进行调整,并由主管部门将任务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确保全市储备总量不受影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拒绝执行储备计划,保障储备体系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市级生猪活体储备的动用权属于市政府。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市场出现严重供应短缺、猪肉价格剧烈波动等情况时,经市政府批准,启动储备动用程序。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下达动用指令,明确投放数量、价格安排和调运计划,各区县及承储企业须严格按照指令执行,确保储备生猪能够快速、有序进入市场,发挥平抑物价、保障民生的作用。
  每轮储备结束时,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日常检查记录、养殖档案、企业报送的轮报表以及陕西智慧动监平台的数据,综合评估承储任务完成情况,必要时通过监控视频核查真实性。确认履约后出具核查意见,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发放公开透明、精准到位。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为西安市构建长效稳定的肉类应急保供机制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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