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重磅!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关于渔业发展,提出这些硬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现代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耕地保护,提升农业科技支撑,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绿色发展,优化农业经营,同时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乡村宜居宜业和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指导意见,聚焦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要求企业落实生产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生产全过程管理,提升产业链与品质。同时,鼓励中小型企业和技术服务,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并支持舆论监督。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结果的通报

这篇通报讲述了2020年按照农牧发〔2020〕8号文件执行的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包括6733批样品检测,其中6683批畜禽产品合格率99.49%,50批蜂产品合格率94.00%。检测出部分不合格样品,涉及禁用药品和超标化合物,要求各地加强2021年监控计划,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兽药使用监管,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破解低温、冷链消毒的困境,谁给冻品人一个解决方案?

本文讲述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冷链食品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问题,详细介绍了进口冷链食品的消毒流程,包括人员防护、物品消毒和废弃物处理。然而,低温环境下的消毒难题成为制约,低温消毒剂的研发和成本问题影响了行业采纳。期待专业厂商通过技术进步降低成本,以解决低温环境下的消毒困境,助力疫情控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局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包括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的入场查验、进货查验、冷链食品‘三证’查验以及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同时,推动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提升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并强调加强监督检查,防范风险和疫情传播。各地需在指定日期前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材料。

转扩!农业农村部:这56批兽药产品不合格,养猪人注意了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0年第四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生物制品、化学药品等,共发现1批兽用生物制品不合格和46批化学药品不合格,不合格率分别为1批/234批和46批/2528批。抽检中还发现2批不符合追溯监管要求的兽药。通知强调了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罚措施及兽药安全使用的要求,强调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维护养殖环节用药安全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

本文是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通知,明确了相关产品定义、管理要求、违法行为整治、白名单制度的试行以及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和服务水平。通知强调了对假劣产品的打击,规定了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合法要求,并要求各省区在指定时间内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和总结。

重磅!最高法出台司法公告!明确食品安全担责问题!这些行为生产经营者均需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电商平台责任、惩罚性赔偿、进口食品合规性等问题,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食品市场,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解释规定了从生产者到电商平台的严格责任,并强调了公益诉讼在维护食品安全中的作用。

重要通知:山东、江苏、黑吉辽等14省区被取消生猪“点对点”调入广东资格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宣布,自2020年11月30日起,由于调运距离限制,部分省区的肥猪不再允许调入广东,原有的“点对点”调运备案被取消。中南区实行新的生猪“点对点”调运政策,非中南区省份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仍可进行调运,但需事前备案并遵循相关防疫要求。调入和调出省需核实企业和屠宰场的资格,严格执行动物防疫和备案制度,确保跨区域运输合规。

中南六省生猪调运新政,有何变化和要求?!

这篇文章解读了中南六省(区)关于2020年版生猪调运政策,包括政策执行时间、启动点对点调运条件、主要内容、养殖企业及屠宰企业申请条件、调运环节要求、运输规定、备案管理、未经备案处理等内容,旨在加强中南区内的生猪管理,保障市场供应和动物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