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速看!事关所有养猪人!农业农村部发布新规,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文详细介绍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该规定旨在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审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文章涵盖了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管理的具体流程,并明确了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职责。此外,还规定了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设施设备的要求、变更和注销手续等内容,确保生猪屠宰行业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原则。该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统计局:7月中旬生猪(外三元)价格环比上涨3.3%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7月中旬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中,15种产品价格上涨,31种下降,4种持平。值得注意的是,生猪(外三元)价格为19.0元/千克,环比上涨3.3%。本文来源财联社,由猪博士平台转载发布,旨在为养猪人提供学习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正式发布!我国在肉禽蛋鱼领域主导制定的第12项国际标准

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导的ISO 7158:2024肉与肉制品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含量测定国际标准发布,是我国在该领域发布的第12项标准。新标准采用离子色谱技术,提升测定精度。近年来,中国在肉禽蛋鱼国际标准制定上取得显著成就,标志着我国标准化工作的飞跃。文章内容摘自中国商业联合会和国际畜牧网,仅供参考学习。

广东禁止生猪二次育肥!严查检疫证明惩戒偷运,规范生猪饲养、屠宰流程

近期,全国范围内严查生猪检疫证明,广东省明确禁止生猪二次育肥操作,要求经检疫合格的肉猪直接运抵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此举旨在减少疫病传播风险,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行业健康发展。尽管政策受到部分从业者的理解和支持,但也引发了一些关于市场供需失衡和价格波动的担忧。文章探讨了相关政策背景、实施情况及行业影响,并呼吁加强监管力度和完善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再次强调:不得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畜禽养殖场户

本文介绍了2022年修订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自2023年起在畜牧业领域的实施要求,强调了学习宣传贯彻该法的重要性,包括推进畜禽种业振兴、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保障养殖用地、保护养殖场户权益及财政金融支持、制定配套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等。旨在确保法律有效实施,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四川加快推进生猪联合育种—强强联手选送优秀种公猪 促优良基因更大范围交流

四川省种猪性能测定与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培训在乐至县举行,总结2023年工作,表彰优秀种公猪培育单位,种猪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数据支持。通过联合育种,推动场间遗传联系,四川生猪育种朝着2035年目标迈进。四川省率先建立公益育种平台,但与国际强国仍存在差距,专家强调观念转变和技术应用的重要性。

广西:促进水库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试行)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出加快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多项措施。包括优化发展空间、打造增殖试点、强化科技支撑、促进产业融合等内容,旨在实现水库水域生态保护与渔业生产相协调的绿色发展目标。同时,通过政策支持和技术创新,推动区域品牌建设和经营体系完善,确保大水面生态渔业可持续发展。

多地发出牛蛙禁养令?行业呼吁出台排放标准,养蛙合规化

2023年2月,多地发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禁令,特别是广西百色市、广东湛江、福建南平等地的牛蛙和对虾养殖场受到严格监管。湖南、江苏、海南等地已出台尾水排放标准,要求养殖户遵循环保规定。文章呼吁养殖户提前规划,寻找符合标准的场地,并倡导相关部门采取更为精细化的管理,而非全面禁止。

四川省加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

针对四川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和备案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的要求,实验室应遵守生物安全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备案的内容包括实验室基本情况、设备设施、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等,备案的实验室需符合相关规定,保障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同时,实验室需要进行自我评估,提交备案材料,如有变更需更新备案材料。实验室的监督保障由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实验室需公示备案凭证,接受社会监督。

农业农村部批准20家单位申报的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

2023年1月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871号公告,批准20家单位的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这些新兽药包括头孢维星钠、注射用头孢维星钠、牛支原体灭活疫苗(CO株)、蒿板青颗粒、鸡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禽腺病毒(I群,4型)三联灭活疫苗以及米氮平软膏。公告还发布了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